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严查风险隐患,强化防范措施,切实提升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医〔 2017 〕36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着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要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结合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 H5 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 流感、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落实。着力加强H7N9流感的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及时发现和清除养殖场所、流通环节存在的病毒。密切关注境外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情动态,加强与检验检疫局、林业、海关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境外疫情传入风险。
二、着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要严格做好检疫工作,强化对各类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营造良好秩序。加快推进省内调运畜禽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及时汇总分析调运数据,做好预警预报。强化养殖环节日常监管,完善监管记录;强化运输环节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强化屠宰环节检疫操作,确保按照规程开展检疫。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尤其是要下大力气加强病死畜 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监管,确保规范操作。积极探索和推进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着力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要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惩处违法违规屠宰行为。加大生猪、牛、羊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按照《关于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医屠便函〔 2017 〕665 号) 要求,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 检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屠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集中整治事故苗头,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着力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要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兽药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兽药GMP 、兽药 GSP 安全生产规定,加强人员、厂房(场所)与设施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兽药 GMP、兽药GSP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涉及兽用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隐患排查,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要监督兽药使用单位落实用药记录制度、休药期制度和处方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五、着力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有关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切实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场所安保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要抓紧组织对本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着力强化信访维稳工作。
要妥善做好兽医领域信访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积极配合信访等部门全力做好兽医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和 化解等工作,认真对待、及时回应信访人员合理诉求,更好促进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七、着力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
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