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陕西省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10月16日
陕西省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延伸绩效管理,加快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高质量地完成“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 二)考核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确保评估方法程序科学简便,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明确评估标准。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实施范围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机构
省畜牧兽医局成立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省畜牧兽医局杨黎旭局长任组长,高巨星、张晓平副局长任副组长,省畜牧兽医局有关处室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由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任负责人。各市(区)应成立相应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春、秋防结束后,省畜牧兽医局组成3个评估小组,每组由3-4人组成,其中省畜牧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2名。评估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省畜牧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负责同志担任,每组评估3-4个市(区)。
四、绩效管理内容与指标
重点评估各市(区)兽医主管部门围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这一核心任务,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监管、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及兽药监督、协调落实经费、兽医体系核心能力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情况(详见《陕西省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肯定,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试点,扎实开展地区常见畜禽疫病防控指导工作,推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推进基层动物监督机构建设,创新兽医政策法律制度,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重大案件,查处生猪屠宰重大案件,开展特色工作且成效显著的市(区)给予额外加分。
绩效评估依据《指标体系》赋分,基础分100分,附加分10分,总分110分。评估得分作为省农业厅延伸绩效考核(兽医部分)的主要依据。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市(区),当年绩效管理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绩效评估按照“以各市(区)自评为主,省上统一下达指标体系、统一组织培训、统一组织查验核实和评估”原则进行。
(一)动员部署
在召开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视频会议的同时,部署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各市(区)年终自评
各市(区)自我评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赋分标准,逐项对照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提交自评报告:各市(区)根据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连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
(三)省畜牧兽医局评估小组核实
评估核实工作与全省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同时进行。
(四)年度总结评价
2018年2月底前,省畜牧兽医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区)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及年终评估结果,起草《陕西省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绩效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2017年6月中旬: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对各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年中核实(春防检查考核)。
2017年8月下旬:组织召开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视频会议,安排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2017年11月15日前:各市(区)对照《指标体系》对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2017年11月下旬:省畜牧兽医局通过秋防检查对各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终核实。
2018年1月31日前: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我局提交自评报告、自评分表及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附加分证明材料)。
2018年2月底前:起草《陕西省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总结报告》。
七、结果运用
各市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年终评估得分作为省农业厅延伸绩效考核各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兽医工作的主要依据。同时,对评定名次靠前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省畜牧兽医局将在基层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安排、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延伸绩效管理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自评结果客观准确。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提供能反映工作实施过程和最终成效的详实证明材料。
(二)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估工作;评估小组成员要服从安排,按照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展评估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动物防疫工作联系人:赵 宝 029-87335754
兽药医政工作联系人:潘康锁029-87317266
畜禽屠宰工作联系人:李智强 029-87344006
邮 箱:sxdw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