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市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232号)文件要求,区畜牧兽医局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的原则,经过业主自愿申报,组织专家对业主申报项目资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实施业主、补助金额等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
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向区畜牧兽医局畜牧业发展科(电话:46778637),区纪委驻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纪检组(电话:46778193)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重庆市荣昌区畜牧兽医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