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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7
一、具体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家禽进行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二)口蹄疫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对所有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四)猪瘟

  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五)新城疫

  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六)狂犬病

  对所有有证犬实行狂犬病全面免疫。

  (七)炭疽、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春季对牛集中进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时做好补免工作。

  在流行季节前1-2个月,做好种猪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程序

  根据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补栏快的特点,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每月补针的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的家禽和饲养周期较长的肉禽要及时补针。

  (1)鸡

  ① 种鸡、蛋鸡

  首免:2周龄(14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0.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代肉鸡

  10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鸡,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鸭

  ① 种鸭、蛋鸭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1.0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鸭

  10-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鸭,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对体型较大品种的肉鸭可适当增加剂量。

  (3)鹅

  ① 种鹅、蛋鹅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1.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1.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 商品肉鹅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1.5毫升/羽,肌肉注射。

  (4)种鸽

  首免:2周龄(14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20-22周龄(140-154日龄), 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每半年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如种鸽免疫效果确实,肉鸽的饲养周期在一个月之内的,则肉鸽可不进行免疫接种。

  (5)其它禽类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或参考鸡的免疫程序,剂量根据体重进行适当调整。

  (6)调运家禽免疫

  对调出区(县)的种禽或其它非屠宰家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过3个月的,要在调运2周前进行一次禽流感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一周龄内雏禽除外),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7)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市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市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2.疫苗种类

  以上均使用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亚型)。

  (二)口蹄疫

  1.免疫程序

  口蹄疫免疫实行常年免疫,每月补针的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畜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和饲养周期较长的家畜要及时补针。

  (1)猪

  ① 种公猪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

  ② 生产母猪

  分娩前1个半月免疫,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一年至少免疫2次。

  ③ 商品肉猪

  60-70日龄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头,85-95日龄二免,肌肉注射2毫升/头。首免与二免之间不超过30天。二免后饲养期超过四个月不出栏的,必须按肌肉注射2毫升/头进行加免。

  ④ 后备种猪

  仔猪参照商品肉猪二次免疫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

  ⑤ 外购仔猪

  购进仔猪7天内免疫,间隔3周进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

  如果使用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接种方法和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调整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同时,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2)牛

  ① 成年牛(6月龄以上)

  一年免疫三次(每年的2、6、10月)。每次肌肉注射3毫升/头。

  ② 犊牛

  90日龄进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头,110日龄进行二免,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以后按成年牛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羊

  ① 成年羊

  一年免疫二次(每年的3、9月),每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

  ② 羔羊

  2-3月龄进行首免,肌肉注射1毫升/头,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肌肉注射2毫升/头。以后按成年羊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4)调运家畜免疫

  对调出区(县)的种用或其它非屠宰家畜,距最后一次免疫超过3个月的,要在调运2周前进行一次口蹄疫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5)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牛、羊等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市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市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免疫的家畜可以不强化免疫。

  2.疫苗种类

  牛、羊: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进行免疫。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1.免疫程序

  (1)种公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2)生产母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

  (3)商品肉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在首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新引进种猪和外采仔猪及时补免。

  2.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四)猪瘟

  1.免疫程序

  规模化养殖场(户)、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和饲养周期较长的家畜要及时补针。

  (1)种公猪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2)生产母猪

  配种前半个月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3)商品肉猪

  25-30日龄首免,55-60日龄二免。首免与二免之间不超过30天。

  (4)后备种猪

  仔猪参照商品肉猪二次免疫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新引进种猪和外采仔猪及时补免。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2.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免疫方法

  接种方法和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五)新城疫

  1.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的家禽和饲养周期较长的肉禽要及时补针。

  (1)种鸡

  7-10日龄弱毒苗滴鼻点眼,同时用油乳剂疫苗免疫;25日龄弱毒苗饮水;60日龄弱毒苗气雾或饮水免疫,同时用油乳剂苗免疫;120日龄油乳剂苗免疫;280-300日龄油乳剂苗免疫。

  (2)商品蛋鸡

  7-10日龄弱毒苗滴鼻点眼,同时用油乳剂疫苗免疫;25日龄弱毒苗饮水;60日龄弱毒苗气雾或饮水免疫,同时用油乳剂苗免疫;120日龄油乳剂苗免疫。

  (3)商品肉鸡

  7-10日龄弱毒苗滴鼻点眼,同时用油乳剂疫苗免疫;25日龄弱毒苗饮水免疫。

  2.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和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六)狂犬病

  1.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个月龄时进行首次免疫,21天后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春季对有证犬进行狂犬病集中免疫,同时做好新办证犬和新生幼犬的补免工作。

  2.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犬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免疫方法

  免疫接种方法和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七)炭疽、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春季对牛集中进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时做好补免工作。

  种猪配种前1个月进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易感牲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具体免疫方法和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三、免疫效果监测

  实行常规监测和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各区(县)应对畜禽的免疫抗体进行及时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2.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判定

  所有家禽在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70%判定合格。

  (二)口蹄疫

  所有家畜在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液相阻断ELISA或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7为免疫合格;牛、羊O型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的抗体效价≥28为免疫合格,猪O型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的抗体效价≥27为免疫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为免疫合格。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70%判定合格。

  (三)猪瘟、新城疫

  所有畜禽在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猪瘟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的抗体效价≥26为免疫合格;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的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存栏家畜、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70%判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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