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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和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青农办医〔2017〕50号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发委、各州农牧局:为进一步提高屠宰行业依法监管水平,促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决定举办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和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时间:11月27日至12月1日,11月27日下午报到;地点:西宁蓝宝石大酒店。二、参加人员各市(州)农牧部门主管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各1名;各县(市、区)农牧部

青农办医〔2017〕50号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发委、各州农牧局:

为进一步提高屠宰行业依法监管水平,促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决定举办全省畜禽屠宰监管和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7日至12月1日,11月27日下午报到;

地点:西宁蓝宝石大酒店。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农牧部门主管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各1名;

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领导1名;

各市(州)、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骨干1名;

有关屠宰企业负责人和肉品品质检验员(参训屠宰企业名单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1、畜禽定点屠宰行政许可制度及工作要求;

2、畜禽屠宰标准和规范化建设;

3、肉品品质卫生检验和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4、屠宰生产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

5、兽医学基础知识和常见动物疫病;

6、屠宰检疫检验规程与操作要点等。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农牧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农牧部门及相关屠宰企业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其中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明、具备动物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水平。

2、各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参训人员需认真填写《青海省畜禽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员资格证书审批表》(见附件2),经屠宰企业和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并交至会务组。

3、培训期间食宿等费用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负责,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

4、各市(州)农牧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3),于11月23日前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祁国财

联系电话:0971-7129718(传真)

邮箱:451197880@qq.com

附件:

1、屠宰企业参会名额分配表附件1.docx

2、青海省畜禽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员资格证书审批表附件2.docx

3、参会人员回执附件3.docx

青海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关键词: 动物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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