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畜牧水产局了解到,该局和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合肥市2008年新建种猪场、养猪场(小区)奖补办法》,规定对2007年以后新建并于2008年竣工的种猪场、养猪场(小区)给予奖补。这次奖补范围、力度在全省各地市尚属首次,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据有关人士介绍,合肥市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生猪产业发展,从2004年起连续两年出台了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奖补办法,市财政先后投入3200多万元对全市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416个养猪场(小区)进行了奖补,带动社会资本2.4亿元投入生猪养殖(其中肥东县和长丰县成为国家生猪外调大县),促进了生猪生产方式的进一步转变,生猪生产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经过几年来发展,全市现有生猪良种扩繁场13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2630个,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75%以上,高于全省生猪规模养殖平均水平。
2007年全市出栏生猪220万头,但是相对来讲全市生猪良种供给能力缺口仍然很大,生猪养殖总量满足不了全市加工能力需求。因此,出台了《合肥市2008年新建种猪场、养猪场(小区)奖补办法》,上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生猪供应,促进农民增收。
预计到2012年,全市年生产父母代种猪5万头,年递增约38%,存栏父母代种猪20万头,年出栏商品猪400万头,出栏量年递增12%,规模养殖比提高到85%,加工能力实现800万头,努力把合肥建成全省生猪良种繁育、供给核心区和长三角地区生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