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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发文,40天内猪场该关,该搬,该转,没商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11月22日,江西吉安市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吉安市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赣府厅发〔2017〕4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

11月22日,江西吉安市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吉安市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赣府厅发〔2017〕4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技术路线,以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以规范生猪养殖、打造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为重点,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措施,持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

主要目标

2017年底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乡镇地理标注、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核查,以及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或转产;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完成改造任务,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重点任务

1.完善“三区”规划,做好退养工作

全面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掌握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情况,做好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完善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全面完成地理标注并予以公布,抓好“三区”规划落实。制定《吉安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市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指导方案》、《吉安市生猪退养工作指导方案》、《吉安市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审批办法》和《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2.构建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

按照建设标准一流、环保设施一流、养殖技术一流、生产效益一流的目标,将生猪饲养,沼气和光伏发电,污水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厂和有机种植基地全产业链集中建设在一个小区里,实现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

3.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监管制度。

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以堵促疏倒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畜禽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建立畜禽规模养殖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量纳入总量减排核算。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设有排污口的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

4.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继续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要求,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项目建设,采取单点布局或多点布局方式,加快集中处理场和收集暂存点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畜禽养殖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大力推广应用高温化制、生物降解、焚烧碳化等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高效、环保、节能的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技术工艺。落实生猪保险政策,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健全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联动机制。

5.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

以能源化和肥料化为方向,打通还田通道、分担还田成本,实现就地就近循环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以生猪和肉鸡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鼓励沼气发电上网、农村联户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使用。在果菜茶优势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鼓励建设沼液贮存和灌溉管网,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有机肥生产与使用,开展农民使用有机肥补贴试点。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加快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模式支持力度,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6.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制度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对县级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

7.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科技支撑

推进畜禽粪便、沼渣沼液和有机肥还田利用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的应用,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生猪调出大县积极参与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行生态养殖、资源化利用模式,总结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根据我市井冈蜜柚、横江葡萄、柑橘、油茶、设施蔬菜、品牌茶叶等特色园艺作物,选择果菜茶油生产和畜禽养殖大县,按照科研推广结合、农艺农机配套、种植养殖匹配的要求,大力实施果茶菜油有机肥沼肥替代化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等行动,加强有机肥生产、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集成,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推广应用,打造一批站得住、信得过、叫得响的农业知名品牌。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市本级成立了规范生猪养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办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担责,切实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业、环保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创新;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突出财政支持的绿色生产导向;能源、电力部门要畅通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用地。各地要在2017年底前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安排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大力扶持生产和使用有机肥。从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执行农业用水、用电、用地政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严格落实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保险联动等相关政策。加快标准化改造,要坚持畜禽生产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利用等设施一并建设,农田基本建设要将储液池、沼液浇灌等储存和利用等设施纳入设计建设内容;农村沼气能源项目要向前端源头控制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延伸,强化实施效果。认真贯彻落实省设立财政专项有机肥补偿政策,市、县制定相配套的奖补机制,扩大种植场户使用有机肥补贴面。

(三)严格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吉安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畜禽养殖监督管理和环境影响监督执法,强化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控,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安全性。环保、农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场养殖粪污非法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宣传,增强畜禽养殖和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宣传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宣传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试点示范,共同营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环保落地,一边拆一边建,一面被动出局的散养户,一面是转型之际不惜高成本扩张的规模企业,生猪养殖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洗牌,悲喜交加,痛并快乐,这也是产业发展的必然阶段。随着散户的进一步退出,规模养殖加速填补其空缺,未来生猪养殖行业市场格局也将主要表现为规模化养殖企业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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