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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省畜牧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来源:科技与外事处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各相关单位:为了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畜牧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必须是2017年11月30日前,已经在省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或经省畜牧兽医局鉴定的项目。二、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畜牧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畜牧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双面复印,没有要求附的材料不附(正式出版的著作只需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封皮、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同样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刊物封皮和论文复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畜牧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必须是2017年11月30日前,已经在省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或经省畜牧兽医局鉴定的项目。

二、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畜牧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畜牧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双面复印,没有要求附的材料不附(正式出版的著作只需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封皮、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同样附经推荐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刊物封皮和论文复印件即可)。推荐单位为市(地)、县(市)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单位、大学、科研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其中要有一份印有红章的材料作为原件,材料装订顺序为:省畜牧科技奖推荐书、附件(报科技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附件材料是指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和评价证明—专利证明、鉴定或验收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等;报自然科学类奖的附件材料是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的论文及被他人引用或收录的证明),报送省畜牧兽医局科技与外事处。省局选择优秀的项目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推荐,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联 系 人: 科技与外事处 满莉

联系电话:0451-82631741

地址:哈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

附件: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11月24日

 
关键词: 畜牧业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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