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诸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禁养区养殖场(户)关停搬迁有关要求,着力推进“过桥”等行动,出台“33”转产增收战略,大力发展蘑菇种植产业,引导禁养区内养殖企业转型转产。
落实三项补贴政策。一是落实养殖设施改造补贴。与养殖户签订转产协议,帮助养殖户改造原养殖用房,实施分类补贴和定量补贴相结合。目前已改造养殖用房3500平方米。二是落实蘑菇菌棒购置补贴。签订养殖户转产协议后,蘑菇菌棒由北老屯社区泰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农户购买的菌棒在回收时,给予0.3元/根补贴。三是落实产品保护价销售补贴。凡签订养殖户转产协议的农户,由指定的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负责收购,并实行保护价销售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