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至8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依职权对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组行政执法人员(每组2人)参加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在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绥化市北方宠物医疗中心、绥化市北林区伴侣宠物医院、牡丹江市西安区医康动物医院、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安宠物诊所4家动物诊疗机构和黑龙江省青冈长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绥棱县上集畜牧兽医站屠宰点、林口县林口镇福源肉类加工厂、穆棱市顺源肉联食品有限公司4家动物屠宰场所作为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开。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12月22日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绥化市北方宠物医疗中心 | |
地 址 | 绥化市北林区西直路 |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绥北动诊证【2016】第002号 | |
法人代表 | 孙延飞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佟向阳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6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2、无害化处理记录不健全; 3、消毒记录不健全; 4、病历记录不健全。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北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北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绥化市北林区伴侣宠物医院 | |
地 址 | 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绥北动诊证【2016】011号 | |
法人代表 | 丛佩强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佟向阳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6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2、无害化处理记录不健全; 3、消毒记录不健全。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北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北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牡丹江市西安区医康动物医院 | |
地 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242号 |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动诊证(牡)第16011号 | |
法人代表 | 腾井胜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 涛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6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2、医疗档案保存不规范。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该动物医院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爱民区北安宠物诊所 | |
地 址 | 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安街新建小区 |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动诊证(牡)第16008号 | |
法人代表 | 李萍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 涛 | |
事由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6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动物诊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2、处方出具不规范; 3、用房、设施设备等布局不合理。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该动物诊所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牡丹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动物诊所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黑龙江省青冈长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绥化市青冈县青安公路1.8公里处路南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青冈)动防合字第20150005号 | |||
法人代表 | 房成光 | 经营项目 | 生猪屠宰加工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佟向阳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8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畜禽标识回收记录不全面、不规范; 2、无害化处理间卫生不合格,处理设施维护不当。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青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青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企业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绥棱县上集畜牧兽医站屠宰点 | |||
地 址 | 绥棱县上集镇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棱)动防合字第160003号 | |||
法人代表 | 齐向东 | 经营项目 | 生猪屠宰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佟向阳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7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屠宰点位于居民区内,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 2、设施设备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向绥棱县畜牧兽医局建议收回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责成绥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日前,绥棱县畜牧兽医局已向县政府打报告,要求该企业迁址生产;绥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在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进度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林口县林口镇福源肉类加工厂 | |||
地 址 | 林口县林口镇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黑林)动防合字第20150001号 | |||
法人代表 | 刘井军 | 经营项目 | 牲畜屠宰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 涛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7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厂区布局不合理,屠宰设备简陋; 2、无隔离圈舍和急宰间。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林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日前,绥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在督促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穆棱市顺源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穆棱市河西镇普兴村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穆)动防合字第150229号 | |||
法人代表 | 肖钢 | 经营项目 | 屠宰加工 |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 涛 |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2月7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设施设备不完善,无隔离圈和急宰间; 2、入场查验登记不全。 | ||||
处理措施 | ||||
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出整改要求,责成穆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 ||||
跟踪整改情况 | ||||
日前,穆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在督促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将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所。我所将进一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 ||||
公布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