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疫情通报 » 正文

新疆和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被扑灭 疫区封锁解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7-0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633
记者今天从中国农业部获悉,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的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被扑灭,疫区封锁解除。
  六月四日,新疆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在疫情监测过程中发现,和田县布扎克乡塔尔什力克农场一养殖户饲养的家禽出现不明原因死亡。经采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检测,于六月七日确诊为H5N1亚型禽流感。
  据农业部方面介绍,他们于今日接到新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对疫区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和对受威胁区禽只进行紧急免疫等措施后,和田县疫区内扑杀最后一只禽已达到二十一天,未出现新的病例。
  新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疫区进行验收,符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规定。发生在新疆和田县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被扑灭,没有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和田县政府于七月二日发布解除封锁令,解除疫区封锁。
  农业部要求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禽流感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养殖户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再次发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