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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 福州将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9
核心提示:日前,福州市政府对外印发《福州市“十三五”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到2020年,福州所有县以上和主要乡镇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污水处理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备比例提高到100%。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2018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通知要求,职能划转期间已建设完成但未审核的屠宰企业列入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申请颁证。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组织县(市)区农业、环保、卫计等部门,制定审核清

日前,福州市政府对外印发《福州市“十三五”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到2020年,福州所有县以上和主要乡镇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污水处理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备比例提高到100%。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2018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厂。

通知要求,职能划转期间已建设完成但未审核的屠宰企业列入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申请颁证。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组织县(市)区农业、环保、卫计等部门,制定审核清理工作方案,对限期整改的辖区内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内仍达不到法定条件的,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收回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对已列入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巡查,督促拆除主要屠宰设施设备,彻底予以关闭。

据了解,到2020年,全市大型生猪定点屠宰厂数量控制在10家以内,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减少至10家以下。不再审批日屠宰量500头以下及含有代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原则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只设立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长乐、闽侯(含福州高新区)、连江、闽清、永泰、罗源等县(市)区各设立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福清市在原有3家的数量内实施升级改造、资源整合重组,不再审批新的屠宰企业。

 
关键词: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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