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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监所开展节前屠宰监管、产地检疫督察工作并作屠宰立法专题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相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易发的关键期,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生产,根据市农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1月29日-2月2日,市动监所副所长邓勇同志带队一行4人连续深入垫江、云阳、开州、万州、梁平、长寿等区县,对产地检疫、屠宰监管督察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督查工作,同时调研我市屠宰监管存在的显著问题,为下一步《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检查组先后对垫江县世忠食品有限公司、云阳森发食品有限公司、开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相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易发的关键期,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生产,根据市农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1月29日-2月2日,市动监所副所长邓勇同志带队一行4人连续深入垫江、云阳、开州、万州、梁平、长寿等区县,对产地检疫、屠宰监管督察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督查工作,同时调研我市屠宰监管存在的显著问题,为下一步《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检查组先后对垫江县世忠食品有限公司、云阳森发食品有限公司、开州赵家街道屠宰场,熊家镇定点屠宰场、万州鑫申宝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产地检疫、屠宰监管专项督查。此次督查重点检查检疫人员到岗到位、生猪入场监督查验、申报检疫、宰前巡查、同步检疫、无害化处理及检疫记录等工作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屠宰场、点驻场检疫人员均在岗并有序开展工作,入场生猪均有耳标及检疫证明且证物相符,生猪“瘦肉精”抽检能按规定比例开展且记录完整,宰前巡查及时,同步检疫按规程操作,应急死亡生猪、病害肉品和有害腺体无害化处理到位且记录详细,出场肉品均有验讫印章和检疫证明。但检查中仍发现企业存在部分检疫记录不够规范,屠宰企业主申报检疫不及时、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较差、安全设施不到位、消毒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当地动监机构反馈了整改意见并现场对企业责任人及驻场检疫人员提出了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以确保节日期间畜禽屠宰环节的肉品卫生安全。

在针对《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突出问题的调研中,调研组一行就小型屠宰点的规范管理、定点屠宰场的设置、畜禽产品的运输、“代宰”畜禽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畜禽产品辖区内内流通、跨区县流通等问题与各区县屠宰管理主管部门和部分屠宰企业代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调研组对提出了《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部分修改意见进行了详细记录。通过讨论提出畜禽屠宰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的修改意见不仅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管,适用性很强。相信办法出台后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市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上将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关键词: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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