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既事涉生态文明建设,也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建设美丽中国、维护公众健康的首善之举,是一项民心工程。201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正式下发后,湖北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地方政府也相应以不同形式出台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主体,完善保障措施,政府、社会、企业三方合力,多措并举,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的扎实推进。
到2017年底,全省建成39个区域性处理中心、2179个收集站点,2017年度处理病死猪269万头,基本实现了病死畜禽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完成了省政府“意见”的阶段性目标。
为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湖北采取的措施有:
一、科学规划,统筹布局。依据养殖区域分布情况,按照“收集区域化布局,处理大体系建设”的思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由下至上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收集点、收集中心和规模处理场,确保做到收集集中全覆盖、处理运转高效率。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强化政府的属地责任,舍得投入,又充分发挥市场能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引进PPP模式,支持和服务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运作方式对病死猪全收集、全处理。
三、部门配合,协同推进。政府统筹负责,部门分工尽责。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用地给予优先安排; 发展改革部门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纳入年度项目计划,优先立项;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的兑现到位; 农机部门对符合纳入农机补贴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办理补贴手续; 电力、税务等部门都从全力推进的角度出发,把有关政策用足用活,形成了责任有分工、同下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四、收集基础,网格运转。湖北始终把收集运转体系的建设作为首要工程来抓,用全覆盖保证全收集,用全收集促进全处理。全省92个县(市、区)已建成收集运转体系的有84个,占总数的91%。已建成收集点1857个,收集中心322个。所建区域做到了网格覆盖全域化。
五、强化监管 不留死角。一是出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操作技术要点》和《湖北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要点》等制度和规则,结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实施,使监管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做到工作有痕。制定了全省适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用“五单两账”,理清了监督机构、养殖场(户)、收集中心(点)、无害化处理场(中心)的职责; 按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随货走、日清月结、环节监管”的要求,用“五单两帐”实现了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痕迹化管理。三是实行信息监管,做到无缝对接。与武汉至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应用现代电子政务管理思想和信息技术,整合手机APP、移动互联网、GIS地理信息系统、养殖户档案大数据等资源,研发出“湖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目前全省已有61个县(市、区)使用该监管平台,各地应用该平台共同构成《湖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