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28日,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何年华组织局动物防疫物资采购专班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规,完成了《湖北省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讨论修改。
近年来,我省在动物防疫物资采购管理上,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创新管理机制,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疫苗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动物防疫疫苗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确保全省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精神,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局党委结合我省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决定制定《湖北省动物防疫物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实施细则》。
防控处在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后,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征求意见稿)由总则、组织设置及分工、资金测算及管理、代理机构遴选、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质疑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部分组成。两天来,大家根据相关法规,逐条逐句的分析讨论,认真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下一步将由专班将修改后的《细则》提交局办公会讨论,力争早日形成正式文件出台。
局人教处、计财处、防控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