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南京石湫市场:“山猪肉”竟是未检疫种猪肉,已被扣押并将销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7
核心提示:近日,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市场监管分局联合石湫派出所、兽医站对一经营猪肉场所检查发现,经营者在销售的猪肉边醒目标示为“山猪”,共计约50公斤,但未加盖检验检疫印章,经营者也不能提供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经兽医站工作人员鉴定,该经营者销售的肉品为种猪肉。执法人员立即将上述肉品扣押并作进一步处理。检查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生猪必须集中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经过农业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此次扣押的问题猪肉将由兽医站进行监督销毁,确保安全隐患的肉品不流入市场。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市场监管分局联合石湫派出所、兽医站对一经营猪肉场所检查发现,经营者在销售的猪肉边醒目标示为“山猪”,共计约50公斤,但未加盖检验检疫印章,经营者也不能提供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经兽医站工作人员鉴定,该经营者销售的肉品为种猪肉。执法人员立即将上述肉品扣押并作进一步处理。检查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生猪必须集中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经过农业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此次扣押的问题猪肉将由兽医站进行监督销毁,确保安全隐患的肉品不流入市场。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肉制品一定要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时应注意查看猪肉上是否盖有检验检疫印章,不要购买没有加盖检验检疫印章的猪肉。同时,不要轻信经营者标注的“山猪肉”。这些猪肉大多为非法经销,未经检验检疫,且很可能为病、死猪肉,存在着安全隐患。

 
关键词: 生猪 农业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