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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农委对古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1  来源:潼南区古溪镇畜牧兽医站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44
核心提示:2018年4月9日上午,区农委副主任周文权在区农委畜牧兽医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古溪镇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周文权副主任一行先后到潼南区猪壮生猪养殖场、潼南区山仔生猪养殖股份合作社,实地查看和了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存栏、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粪便收集处理、雨污分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档案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古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汤敬东对古溪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周文权副主任对当前

2018年4月9日上午,区农委副主任周文权在区农委畜牧兽医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古溪镇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周文权副主任一行先后到潼南区猪壮生猪养殖场、潼南区山仔生猪养殖股份合作社,实地查看和了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存栏、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粪便收集处理、雨污分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档案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古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汤敬东对古溪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周文权副主任对当前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1、按照网格化管理由驻场兽医和监管兽医对全镇20头(含)以上生猪当量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和定点屠宰场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做到“早发现、堵源头、细排查、严整改”,对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要发整改通知书,并在限期整改结束之日进行整改再巡查,对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暂停饲养,直至整改到位为止;对拒绝整改,又在进行养殖污染环境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站上要加强对监管兽医的督导,严禁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2、认真清理检疫证明和畜禽标志,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证章标识的发放、使用、监管的可追溯性,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严禁出现违反“六条禁令”的情况发生。

3、春防工作即将结束,要做好查漏补缺,严禁走过场、不按规定免疫等。

4、抓好安全生产,从严从高要求,依法依规把兽医工作法制化。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要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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