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16〕18号)。实 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动作、财政补助与保险联运相结合、区域集中处理与企业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和“及时处理、清洁环保、 合理利用”的目标,从强化责任落实、统筹规划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善配套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和保险联运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畜牧业 转型升级发展等六个方面全面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明确了生猪调出大县2016年要建立示范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3处,2017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建立大型集中 处理中心或分散建立2-3个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其他县市区依托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立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大型养殖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自建无害 化处理设施,或委托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做好项目立项、项目资金、建设用地、环评等工作,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按 期完成,到2017年基本建设覆盖面广、运转高效、生态环保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