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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畜牧部门部署开展2016年“春防”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8  来源: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杨晟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41
舟山市畜牧部门部署开展2016年“春防”工作为认真贯彻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市畜牧部门于近日下发了开展2016年“春防”工作的通知,拉开了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序幕。通知要求各县(区)根据“全面部署、重点防控、阶段督促”的要求,迅速行动,重点落实好三方面工作措施。一、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市畜牧部门要求各县(区)要迅速展开辖区内畜禽场(户)的集中免疫工作,确保集中免疫在3月15日前部署到位,并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小反刍兽疫等的强制免疫工作;全面核查规模饲养场(小区)的免疫台帐和免疫程序,确保强制免疫在4月30日前百分之百完成任务。二、强化监测,统筹做好综合防控措施市畜牧部门要求各县(区)围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要求,从加大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突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综合开展辖区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养殖主体做好消毒隔离等综合防控工作措施入手,针对性地开展防疫指导,统筹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从根源上减低防疫风险。三、完善死亡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市畜牧部门要求各县(区)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当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死亡动物收集、转运、处理等过程监管制度,规范处置行为,杜绝随意弃置病死猪事件的发生;扎实推进乡镇收集点建设,建立健全收集队伍,配备设施,完善政策,加快构建完善统一收集的公共服务机制,确保无害化处理与收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市本级畜牧部门将根据要求在4月份对县(区)春防组织部署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杨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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