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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0州市完成兽药残留抽检602批 合格率为99.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3  来源:云南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0
日前,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2015年,我省进一步强化兽药残留监测、监督抽检、检打联动、专项整治等监督执法综合措施,规范行政审批,有力推动兽药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2015年,我省强化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及追溯监管,制定了全省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计划,全省10个州市完成抽检602批,合格率为 99.8%。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检打联动计划中,全省16个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兽药饲料检测所、9个州市兽药检测所完成抽检兽药产品1271批,进 入检验环节1041批,合格率80.5%,比2014年下降了1.27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134起销售假劣兽药案件,办结118起,涉案 金额16.236万元。  去年,我省还出台了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兽药生产企业未凭处方直接将兽用处方药销售到无执 业兽医签约养殖场 (户)等行为,并着重规范了兽药标签和说明书。2015年全省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100%,举报受理率100%,案件信息公开率100%。  规范用药环节管理对于我省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曲靖,各养殖场都建立了兽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兽药监督管理卡,建立了用药记录和休药 期制度。全省其他州市,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建立健全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提高养殖用药水平,同时做好监督执法检查记 录。2015年,我省安排专项经费80万元用于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追溯系统试点工作,借助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平台,在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试点推行追溯系 统信息管理。目前已在曲靖市陆良县试点推广,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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