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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0  来源:农业部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13
2月15日,农业部公布《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16年再创建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同时公布了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养猪人不妨先测评一下,你的猪场都有哪些得分项?  《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 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 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4.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5. 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验收项目  一、选址与布局 (5分)  考核内容  (一)选址(2分)  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得0.5分。(满分0.5分)  距离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500米以上,得0.5分。(满分0.5分)  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占地40平方米以上,每减少2平方米扣0.5分。(满分1分)  (二)布局(3分)  生活区、生产区、粪便和污水处理区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各区相距50m以上,生活区与其它区未区分者扣0.5分,其它任意两区未分开扣0.2分。(满分1分)  生产区内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分开,出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出猪台未严格隔离扣0.6分,任一项未区分扣0.4分。(满分1分)  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未区分扣1分,存在交叉扣0.5分。(满分1分)  二、设施与设备(35分)  (一)栏舍(10分)  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12平方米栏舍,其中种猪区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5.5平方米栏舍,任一项减少0.5 平方米扣1分。(满分8分)  有独立的后备猪隔离舍,没有独立者扣1分。(满分2分)  (二)生产设施(16分)  300头母猪至少配备72个产床,每少2个产床扣1分。(满分8分)  分娩舍、保育舍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各得1分。(满分2分)  种猪舍、保育舍配备通风换气与温控等设备各得1分。(满分2分)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设施设备完善得1分;储藏标识清晰得1分。(满分2分)  有自动饮水系统得1分,加药系统得1分。(满分2分)  (三)防疫设施(9分)  有防疫隔离带得1分,防疫标志明显得1分。(满分2分)  有预防鼠害、鸟害设施各得1分。(满分2分)  有兽医室得2分。(满分2分)  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池得1分,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得2分。(满分3分)  三、管理与防疫(24分)  (一)制度建设(6分)  有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并上墙,执行良好得3分。(满分3分)  有不同阶段生猪生产管理规程,不完整扣3分。(满分3分)  (二)人员素质(2分)  有1名以上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得2分。(满分2分)  (三)引种来源(2分)  种猪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得1分,“三证”真实完整得1分。(满分2分)  (四)档案管理(10分)  有生产记录档案,包括配种、产仔、哺育、保育与生长肥育记录,得2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满分3分)  有防疫档案,包括消毒、免疫、抗体监测记录,得2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满分3分)  有病死猪处理档案,包括解剖、无害化处理记录,得1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满分2分)  有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各得1分。(满分2分)  (五)防疫管理(4分)  进入生产区严格执行更衣、冲洗,执行良好,得2分。(满分2分)  根据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免疫计划,执行良好,得2分。(满分2分)  四、环保要求(30分)  (一)环保设施(10分)  采用机械干清粪工艺,得2分,采用人工干清粪或水泡粪工艺,得1分,采用水冲粪,不得分。(满分2分)  有固定且足够容量与处理方式配套的猪粪和污水贮存设施,并有防溢流、防渗漏措施,得2分;有雨污分离措施,得2分。(满分4分)  有猪粪堆肥发酵;污水处理、沼气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的,得4分。(满分4分)  (二)废弃物管理(5分)  粪便、污水等处理正常运行,能够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无害化或排放要求的,得3分;对污水、粪便处理设施运行及效果进行定期监测,且记录真实、完整的,得2分(满分5分)  (三)综合利用(10分)  对猪粪便污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得8分;其中采用种养结合模式进行利用、且配套足够面积农田、菜地和果园的,得10分。(满分10分)  (四)病死畜无害化处理(5分)  配备有焚烧、化制、掩埋和发酵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得3分;或者委托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的,得3分。(满分3分)  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记录真实、完整,得2分。(满分2分)  五、生产水平(6分)  (一)繁殖性能(4分)  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猪数18头以上,得3分,每减少1头扣1分(查看出售、转群和出场检疫记录等)。(满分3分)  母猪配种受胎率80%以上得1分,低于75%不得分。(满分1分)  (二)生长性能(2分)  达100kg日龄170天以内,每多5天扣1分。(满分2分)  附: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进度安排  2月:下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4月底:各地报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兔、水禽、蜜蜂示范创建试点省报送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和创建单位名单;  5-6月:各地开展2013年挂牌示范场复检;  6月底:报送2013年挂牌示范场复检结果;  7-8月:各地开展参与创建标准化示范场现场验收;  8-9月: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9月底:各地上报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名单;  11月:各地报送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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