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特大病死猪肉案在湖南邵东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邵阳日报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9
近日 ,邵东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特大病死猪肉案,14名被告人和2家被告单位定罪。      邵东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肖某某 、郭某为牟取非法利益 ,自2013年始 ,从衡阳杨某某 、刘某某等多名被告人处低价收购病死猪,加工后出售给被告单位张家界某食品有限公司 、张家界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两被告单位将病死猪肉加工分装成火腿 、香肠 ,最终流向老百姓的菜篮子 ,上了餐桌。该案范围涉及到邵阳 、衡阳 、张家界等多个地区 ,涉案病死猪肉百余吨 ,金额逾千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某某 、刘某某 、姜某某等8名被告人生产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 ,其行为均构成生产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到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肖某某 、喻某某等6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张家界某食品有限公司 、张家界某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被告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 ,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并处50万元至400万不等的罚金;2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300万元、400万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