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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不防疫 主人要挨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下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简称《动物防疫法》)将开始实施。昨日,市动监局相关人士解释,新《动物防疫法》规定,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将实施强制免疫;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主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养宠物须负防疫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显示,75%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有40多种动物疫病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新动物防疫法在动物防疫方面做了重点修改、补充,其中最突出的是细化了法律责任。

  “畜禽养殖经营者是防疫责任主体,市民饲养的犬类等宠物要定期防疫,不然宠物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市动监局相关人士介绍,新《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性免疫,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以前常有一些养殖户或饲养企业考虑到饲养畜禽的产奶或产蛋率等情况,不及时为动物进行免疫,新法实施后,这一情况将被视为违法。家养宠物不打防疫针的,饲养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当兽医得有大专学历

  此外,新法还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都必须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和相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并要求在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同时规定,只有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才能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

  据悉,新《动物防疫法》还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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