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养猪新兴学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4  浏览次数:362
核心提示:从现阶段我国肉类消费的结构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猪肉还将是最主要的肉类食品。再从解放初的粮食稳天下到现在的猪粮安天

      从现阶段我国肉类消费的结构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猪肉还将是最主要的肉类食品。再从解放初的“粮食稳天下”到现在的“猪粮安天下”的提法,可以看出发展生猪生产,保障肉食品供应的重要性。为此,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出台了多项措施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和保险保费补助等政策,特别是国务院每年从中央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项目建设,对生猪生产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不但使生猪生产稳步发展,而且促进了生猪生产向生态和健康养殖迈进,减少养殖污染,建设人与自然的和谐。

  对生猪标准化场的建设监管是一门新兴的学问。本人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管理有深刻体会,简单介绍如下。

  一、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重视项目申报场的初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在初选上报场时,除猪场必须是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外,还应慎重考虑几点:

  ①猪场申报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目的要端正

  所申报项目的猪场必须立足于长期进行生猪养殖,而且明白到本场的生存和发展壮大依靠的是自身养殖,项目扶持资金不过是加快猪场标准化改造,使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之一,而不是仅仅为扶持资金而申报。

  ②申报场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这道理容易明白,如果申报场的场地受到限制,没有发展空间和条件,他们争取到项目资金后就没有用武之地,扶持资金就不可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③申报场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如果申报场没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国家扶持资金就有可能被他们用于还债,无法实现专款专用。

  2、进行综合打分,严把复选关。

  县(市)发改和畜牧部门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场的初选后,按实报项目数量1.5倍的比例初报给地级市发改和畜牧部门,以上两级部门组织人力对初选场进行打分,从高到低确定申报场名单,从好选优,巧妙避开领导关和人情关。

  3、编制实施方案。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报时间比较紧,申报场确定后,畜牧部门应协助建设单位赶快按《广东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编制好实施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必须从本场实际出发,一定能完成的建设项目才编制进去,不要为取得项目而编制不切实可行的建设内容,否则过不了项目验收关。

  4、及时上送申报材料。

  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对养殖场的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项目实施方案基本达到初步设计要求的,由县(区、市)畜牧兽医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批复,并对拟报送的项目在当地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报纸和当地县级政府网站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再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

  各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县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经综合平衡排序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

  二、抓好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

  抓好项目建设的监管是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的重点。申报工作结束后,等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该通知的下达,申报单位即正式确定。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畜牧兽医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特别是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严抓,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其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1、成立机构。

  为做好标准化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成立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强调按实施方案建设。

  召集建设单位的法人和负责施工的人员开会,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强调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按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进行,不能随意更改。

  3、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①各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自筹资金启动项目建设,然后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申请划款,经领导小组现场确认已开工的场可划拨中央投资额的50%。

  ②各场收到划款后要加紧建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情况向领导小组再申请划拨资金,经领导小组现场核实(查看建筑物、发票等)已完成总工程量70%且自筹资金足额到位的场,可划拨中央投资额的80%。

  ③各场完成工程建设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初验收申请,经初验收合格后划拨全部中央投资,不合格的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拨付。

  ④虽然获得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但没有开工建设的场,不能划拨中央资金,或虽然开工建设,但没有完成建设内容,或验收不合格的场,不能划足中央资金。

  三、搞好项目总结验收

  建设单位完成了省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建设内容,并且环境保护措施达到有关要求的场,可视为建设项目已竣工。在开具有关票据,建立正规的项目建设专账、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撰写项目竣工总结报告后,即可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四、项目建成后的管理

  对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项目,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并指导建设单位按要求改进,以验收通过。项目建成投产后,作为主管部门要继续跟进,通过实施单位对自身的扩建和改造升级,具备标准化场的硬件后,制度上墙、完善生产记录等软件建设要跟得上,不仅使猪场布局更合理、生产管理更规范、产品质量更安全、生产环境更舒适、养殖污染更少和养殖效益更高,而且在当地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推动养猪业健康发展,以保证猪肉食品的供应和安全,发挥标准化建设应有的作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