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一
合作社注册资金水分大
山东临沂田家北村的村长告诉我们,现在村里的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上亿元,这个数字不过是个泡沫,根本靠不住。现在成立合作社太简单了,只要有拿着5个户口本就能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至于出资额度,自己说多少就是多少,说100万也行,说一个亿也行,水分很大。
现象二
合作社变拿补贴工具
河北上营村的老李说:我们村里有一半的农户成立了自己的合作社,但真正开展合作社运营的不到10%。听说国家扶持合作社,不但成立的时候有奖励,还有不少补贴可以拿到。合作社成为我们村里人拿补贴的工具了。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以来,各地合作社发展犹如井喷。这些年合作社数量增加很快,全省每年要新增1.3万家左右,但其中1/3都没有发挥作用,根本没有开展任何合作,是“假合作社”,徒有虚名。
国家转变态度
要严格规范合作社
从去年开始,国家开始重视合作社不规范现象,2014年8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合作社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9月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农业厅、发改委
对不规范合作社动手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农业厅、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合作社进行严厉“审查”,2015年要对有名无实的农民合作社劝其申请注销退出,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合作社,不得承担财政投资项目,不得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具体措施分为三大块: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第二,山东各地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农民合作社的普查摸底和备案工作,准确掌握其成员、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情况要重点核查,全面摸清其合作方式、规模、风险控制等情况。
第三,由县级政府编制辖区内优先扶持的农民合作社目录,并结合实行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公示、年报信息抽查和示范社运行情况监测等制度,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投资项目,要优先投向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目录的合作社。
2016年
国家将加大对合作社的整顿力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同时在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这些优惠政策成了部分企业眼中的“唐僧肉”,想方设法打合作社的擦边球,以套取补贴、逃避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