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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农业部解除西班牙禽流感和新城疫疫情禁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际畜牧网-质检总局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11月30日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关于西班牙发现野生候鸟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6〕51号)对西班牙禽流感疫情的禁令;解除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止西班牙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2009年第121号)对西班牙新城疫疫情的禁令。

11月30日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关于西班牙发现野生候鸟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6〕51号)对西班牙禽流感疫情的禁令;解除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止西班牙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2009年第121号)对西班牙新城疫疫情的禁令。


 
关键词: 农业部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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