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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动监局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4
    为了深入贯彻省动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生物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由周占山副局长任组长,史锦秋处长任副组长,王庆学、李永森、郭维军、张梅为组员的检查小组,对辽宁医学院动物医学院、锦州市疫控中心、黑山县疫控中心、北镇市疫控中心、义县疫控中心、凌海市疫控中心、太和区疫控中心七家单位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我市未发现未经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动物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都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按规定落实到位,按规定开展实验活动,实验档案、记录规范;实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用品齐全等。检查组对个别实验室软、硬件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宣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提高了他们的生物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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