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至今,执业兽医制度已经实施5年了。在这当中,伴随着兽药GSP、兽医处方药制度的推行,行业的发展赋予了执业兽医更多的价值。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执业兽医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兽医行业当中的乱象,执业兽医的含金量也屡遭质疑。
职责不清晰导致“医不能医”。执业兽医的职责是什么?故名思议,就是为动物提供诊疗服务。那现在通过执业考试的“执业兽医”能承担这一职责吗?据了解,现在通过考试的执业兽医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刚刚毕业甚至还未毕业的在校生。兽医作为一个实践学科,这些人虽然手里握有官方认证的“执业兽医资格证”却不能从事动物诊疗工作。“医不能医”的另一方面表现在拥有实践经验的兽医因为没有考试资格或者不能通过考试而无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不能得到官方许可的行医资格。在这样的情况下成就了行业中的一些奇怪现象: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为了通过兽药GSP认证去租借有行医资格却不行医的人的执业兽医资格证、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因为没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就无权使用兽用处方药等等。
制度不健全导致政策不能落地。无论兽药GSP、兽医处方药还是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当中都对执业兽医的职能、权限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却没有充分考虑对于缺乏执业兽医的地区应该如何满足动物诊疗的需要。虽然在某些地方乡村兽医可以承担一部分职能,但是对于当前的畜牧养殖来说,很多需求已经不是乡村兽医能满足的了。在乡村兽医与执业兽医之间有一个庞大的群体在承担着当前养殖业的兽医需要,而他们恰恰是制度考虑之外的。
可以说,所有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为了净化行业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因为某些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导致了政策的不能落地。对于执业兽医制度如果能从以下几点予以考虑,也许就能更有利于政策的执行。
调整报考资格及考试内容。现有的考试资格要求必须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而基于实际情况来看,在养殖一线上,有很多不具备这一条件的老兽医因为经验丰富而广受养殖者认可;另一方面,现有的考试内容太过注重笔试,而没有考虑从业经验。针对这一情况,可将从业经验纳入考试资格的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则要进行操作考试。
细分执业类别,避免全科制。分工越来越细化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而对于我国相对落后的兽医行业来说,执业细分也是符合当前养殖业需要的。让一个成熟的专科兽医去通过全科兽医的资格考试,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并不利于执业兽医制度的推行。
执业兽医制度的根本是为了提升行业素质,更好的为动物诊疗服务,所以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养殖业的实际需要,而不能为了与国际接轨就罔顾实情,施行一刀切,最终不但政策不能落地,伤害的更是整个兽医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