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为重点,开展低小散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生猪区域退养,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防止违章搭建死灰复燃、低小散养殖复养回潮,巩固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成果,我市采取“网格化”监管措施、“常态化”监管机制、“分类化”服务保障和“动态化”联动监管等等“四化”措施,进一步健全生猪养殖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市各地均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落实生猪养殖长效监管措施,建立完善了以实施主体统一领导、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长效监管队伍,同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巡查,对新搭建的违章猪(禽)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通过村规民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生猪退养后猪栅内复养的及时引导退养,防止低小散养殖复养反弹,确保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成果得以巩固。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我市在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等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桐乡市生猪区域退养工作经费补助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有奖举报机制、责任奖惩机制和考核联动机制等监管制度,切实制定了有效的长效监管实施办法,实现生猪养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监管。
三是夯实“分类化”服务保障。转产转业是解决退养农户出路、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和巩固生猪养殖业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保障。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这一核心,我市坚持整治与发展两手抓,注重减量退出与转产转业同步推进,加强对退养农户的转产转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制定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创新转产转业方式和思路,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养殖户进行分类指导,通过发放指导手册、组织培训、集中项目推介、召开座谈会、上门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农户转产就业。
四是实行“动态化”联动监管。生猪存栏情况与死猪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有很大的相关性,通过分析当月辖区内死猪无害化处理、检疫出栏情况可追溯低小散养殖复养相关情况。因此,我市建立了生猪养殖动态监管与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产地检疫监管联动机制,实行生猪动态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对辖区生猪存栏情况、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产地检疫情况以及举报处置情况、巡查监管情况等进行调研,并根据调查了解情况进行联动监管,实现生猪养殖动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