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2008年政府将在2007年出台的一系列生猪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达到十项扶持政策。
这十项扶持政策包括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疫病防疫补助、生猪良种补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扑杀补偿、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完善生猪生产消费监测预警体系、增加猪肉储备规模、支持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体现政策的连贯性,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在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这一个年度内,国家对能繁母猪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头50元增加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