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涉后的实际,为加快推进全县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县政府决定开展畜牧业污染治理攻坚月活动,要求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我县有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504个需要治理,截止10月20日,已开展治理的有178个,仅占总数的35.3%。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在全市排名最后,尤其是金乡、龙港、钱库、灵溪还存在大量养猪场栏舍破旧、污水直排污染河道现象。本次攻坚月活动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15日,要求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坚决关停或拆除禁养区、主干河道50米两侧和非禁养区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养殖场,要求于11月15日前完成;宜养区适合改造提升的养殖场,必须于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对拒不改造提升也不关停拆除,恶意直排偷排污水的养殖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着力推进辖区内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执法。同时,要严格督查考核,由县政府组成立3个畜牧业污染治理督查组,分别由县治水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自10月26日开始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排名靠后的乡镇领导要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