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兴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及太湖街道等多方努力下,10月20日太湖街道与长兴宏梅养殖场签订关停协议。宏梅养殖场于10月底之前完全拆除,并转业投产。
长兴宏梅养殖场位于长兴县太湖街道祥符斗村,该场始建于2001年,占地23.6亩,猪舍15幢,总建筑面积7387.33平方米,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5000多头,是我县近几年最大的规模猪场。
2006年根据省“811”环境整治要求,按照“两分离、三配套”治理工艺对该场进行了排泄物治理,即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干粪收集至干粪棚后作为有机肥出售,污水经沼气发酵后用于周边种植基地消纳。根据2014年我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划定,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其发展受到诸多限制。近几年来,原有的治污设施逐渐老化,尤其是末端沼液难以完全消纳,周边群众对养殖场造成环境污染时有投诉。今年7月省环保厅领导在我县调研过程中,发现该场污染严重,建议尽快关停。
今年是“五水共治”关键年,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开展工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又是重中之重,对宏梅养殖场的关停势在必行。猪场拆除后,将以“长兴宏梅畜牧设施有限公司”的名义,生产畜牧机械设备,实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