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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整顿规范活禽经营市场主题活动显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2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经营市场环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2007年我省组织开展了“加强活禽检疫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年度主题活动。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发动,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全省活禽及其产品检疫及活禽市场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分工协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8号)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同时,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保障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疫条件。各地根据部省关于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活禽交易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现状,制定了改造方案和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市场防疫条件。各地政府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市场主办者投资改造,加快市场改造步伐。常州市总投入约1亿余元用于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并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图纸设计,统一验收要求,目前全市49家活禽经营市场已有50%完成了升级改造任务;南京市现已投资1000余万元,对城区65家农贸市场进行了改造,明年拟计划再投入3000万元用于城区剩余70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工作;苏州市政府安排200万元启动资金,加上市场主办者,投入约2000余万元用于市场改造。
  三是加强家禽检疫,实施检疫标识制度。我省在严格实行活禽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定点屠宰驻场检疫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启动了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标志制度,对出县境及进入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交易市场的活禽及光禽,在出具检疫证明的同时,加施全省统一制作的检疫标志,并严格执行凭证进场的准入制度;经检疫合格的分割包装家禽产品,统一加施塑膜激光防伪标志。目前,盐城、南通、扬州、常州等地已启用家禽检疫标识试点工作,通过检疫标识制度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我省家禽检疫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实施检疫标志工作的认知和认同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各地采取了部门自查与联合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活禽经营市场建档溯源、销售分区、休市消毒等经营行为的督查力度。南京市对活禽批发市场实行半月轮流休市消毒制度;连云港市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家禽交易市场70多个,家禽屠宰点10个,有力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徐州、宿迁两市加强了对活禽经营市场和禽类屠宰加工场所防疫条件的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泰州、镇江两市重点加强了示范地区整顿工作的督查。
  五是树立典型示范,全面整改提高。根据活动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活禽经营市场进行了综合考察,有针对性抓好典型示范,树立了活禽产区检疫、禽只定点屠宰及活禽批发市场、城区农贸市场等符合规定要求的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推广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整改。镇江、宿迁等地组织相关人员到苏南地区参观学习,参照苏南地区样板模式进行家禽经营区域的布局调整,既树立了全市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的样板,也促进了全市整改工作的开展。
  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活禽市场整顿工作因涉及经费和各部门分工问题,整改难度大;家禽检疫标识使用因工作量大及外省来源的家禽问题,推进速度慢,这些问题有待于各地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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