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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搬迁几经波折 企业外迁能否有章可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51
核心提示:双鸽养猪场与碧水蓝湾小区居民楼仅一墙之隔。“我居住的碧水蓝湾小区紧邻着一个养猪场,臭味熏得我家已经将近6年没有开过窗户了!”9月23日,(河北)石家庄市民梁先生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位于石家庄西三环附近的碧水蓝湾小区和西溪诚园小区紧邻石家庄双鸽养猪场,养猪场的臭味严重影响着附近近万名居民的日常生活。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部2002年4月出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禁止在城镇居民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为什么石家庄市三环内会有一家养猪场?为什么该养猪场长时间不能搬迁?近日,

双鸽养猪场与碧水蓝湾小区居民楼仅一墙之隔。“我居住的碧水蓝湾小区紧邻着一个养猪场,臭味熏得我家已经将近6年没有开过窗户了!”9月23日,(河北)石家庄市民梁先生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位于石家庄西三环附近的碧水蓝湾小区和西溪诚园小区紧邻石家庄双鸽养猪场,养猪场的臭味严重影响着附近近万名居民的日常生活。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部2002年4月出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禁止在城镇居民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为什么石家庄市三环内会有一家养猪场?为什么该养猪场长时间不能搬迁?近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与养猪场为邻,臭味长期困扰居民9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梁先生居住的碧水蓝湾小区。该小区2009年交房入住,至今已有6年时间。时值初秋,小区绿化带郁郁葱葱,道路清扫得非常干净。但是走进小区,空气中一股臭味将小区的清新感破坏殆尽。记者沿小区内道路南行,臭味愈发浓烈,走到小区南墙附近时,臭味已经熏得人鼻腔发酸。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南墙外就是双鸽养猪场,那里是臭味的源头。记者在距离南墙最近的小区二号楼上看到,碧水蓝湾小区南墙外是15排砖砌的猪舍,猪舍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不到30米。即使在楼道内,仍能闻到刺鼻的臭味。谈到这个养猪场,梁先生一肚子怨气:“我刚住进来时,养猪场就在这里了。你看看我家,买了三台空调一个空气净化器,一年到头不敢开窗户,可是家里还是臭得不行。”碧水蓝湾小区开发商、石家庄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碧水蓝湾项目建设时,她就曾代表公司和双鸽养猪场进行过沟通。她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双鸽养猪场就承诺尽快搬迁并承诺在搬迁前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异味。得知养猪场至今未能迁走,她非常诧异。随后,记者又来到养猪场东侧的西溪诚园小区。该小区与养猪场同样一墙之隔,好在由于离圈舍较远,空气中的臭味并不十分明显。不过业主黄先生也告诉记者,如果天气晴好,养猪场的气味还可以忍受,只要一赶上下雨天,小区里的气味“就像刚掏过的地沟”。据记者了解,碧水蓝湾和西溪诚园两小区共有约4000户上万名居民。统计显示,自2014年8月至今,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共收到关于双鸽养猪场气味扰民的投诉9条,省环保厅今年1月20日回复称:“该猪场已制定搬迁计划,并按搬迁方案抓紧实施搬迁。”河北青年报3月17日也曾对此事进行报道称,鹿泉区环保局已向双鸽养猪场下发了限期搬迁通知书。养猪场比小区建得早,搬迁过程几经波折据调查,居民反映的双鸽养猪场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靠近西三环路。该猪场始建于1989年,隶属于石家庄双鸽食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超过4.6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8000头以上生猪存栏,是一家手续齐全的正规养猪场。记者来到双鸽养猪场看到,猪场大门紧闭,许久不见车辆与人员进出,显得颇为冷清。养猪场门卫王爱民告诉记者,过去养猪场每天往来车辆络绎不绝,但现在就要搬迁了,出来进去的车少了很多。双鸽养猪场场长杜丽洁表示,养猪场刚开始经营时,周边还是一大片荒地,并不存在气味扰民问题。直到后来养猪场附近建起了住宅楼,关于气味扰民的投诉才日益增多。目前养猪场已经制订了搬迁计划,并将场内种猪进行处理,保证猪存栏量只减不增,目前生猪存栏量已经下降至5000余头。养猪场新场已经完成建设,具体搬迁时间等待上级通知。

据了解,自2011年起,铜冶镇一直在督促双鸽养猪场尽快搬迁,但一家大型养猪场的搬迁并非易事。铜冶镇副镇长张立中告诉记者,新场建设包含选址、征地、审批、建设、设备安装等多项工作,建成后还需要经过农业、环保、建设等多个部门审批,这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特别是新场场址并未设在本地,而是设在石家庄市无极县,这其中很多困难需要企业自己克服。

鹿泉区环保局信访中心主任杨志刚介绍说,考虑到养猪场搬迁需要一个过程,鹿泉区环保局在督促养猪场尽快搬迁的同时,也要求养猪场积极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养猪场已经做到猪粪日产日清,并且每天对圈舍进行冲洗。为了防止冲洗圈舍的污水造成二次污染,养猪场的排水系统并入了桥西区地下污水管网。

确定今年11月搬迁,有关部门称将做好后续工作2014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据石家庄双鸽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搬迁工作对养猪场造成的损失达数千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就补偿问题和鹿泉区政府进行磋商,进展比较顺利。张立中告诉记者,目前铜冶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每周都要到双鸽养猪场了解搬迁进度,确保养猪场生猪存栏量只减不增。杨志刚也表示,鹿泉区环保局除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养猪场尽快搬迁,还指导养猪场对原址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养猪场不再对周围小区造成影响。在采访过程中,铜冶镇政府、鹿泉区环保局以及双鸽集团工作人员均表示,养猪场搬迁工作将于今年11月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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