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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蓝盾行动”正在进行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5  来源: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的意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辖区内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近日,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多名执法人员,以《动物防疫法》宣传纸和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宣传挂图为载体,在公共场所及沿河两岸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知识,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对市区内随意乱丢乱弃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在女儿河、小凌河两岸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二十五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的意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辖区内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近日,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多名执法人员,以《动物防疫法》宣传纸和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宣传挂图为载体,在公共场所及沿河两岸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知识,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对市区内随意乱丢乱弃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在女儿河、小凌河两岸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二十五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向沿河两岸公园、广场内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向群众解答《动物防疫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病死动物必须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对沿河观景垂钓水域,堤坝两侧、支流和偏僻河沟进行重点排查,均未有发现乱丢动物尸体现象的出现。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一是切实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有效减少随意抛弃动物尸体的现象。二是公布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市民们纷纷表示愿意对随意抛弃和买卖病死动物的不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卫生。三是对市区内各流域、沟渠进行排查,保证及时发现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四是通过宣传不仅震慑了不法分子,杜绝随意处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行为的发生,还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锻炼了执法队伍。

 
关键词: 畜牧业 动物 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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