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生猪养殖场建设补贴职务犯罪案件,广东省江门全市今年1-7月共侦查26件37人。
今年1-7月,江门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线索43条,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8件69人,涉农案件立案侦查人数占反贪、反渎部门立案侦查总人数的六成。目前江门立案侦查案件涉及领域比较集中,主要为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案件,占全部立案侦查涉农案件的50%以上。
江门养猪大王涉行贿罪
今年年初江门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反贪工作现场会。会后,查办涉生猪养殖场建设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在全市铺开。1-7月,全市共立案侦查该类案件26件37人。
从今年年初开始,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三市畜牧局局长已经失联,他们都涉及生猪养殖场补贴问题。4月,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建常涉嫌行贿罪被立案侦查。江建常涉嫌行贿罪、诈骗罪,其公司是江门最大、广东前五的养猪集团,目前有18个养猪生产基地,年屠宰及销售生猪120万头。
“一支笔”审批是制度漏洞
今年6月24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生猪养殖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0件80人,涉案金额达9000多万元,造成国家损失2000多万元。
2007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扶持生猪养殖的补贴政策。按规定,广东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15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补助3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补助50万元,年出栏3000-10000头的补助80万元。
申请这项补贴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经过当事人申报、现场审核、资料审批、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审计监督等多个环节。但现实中,上报哪个养殖场、审核验收是否合格,基本都是由县一级管理部门说了算。地市一级部门基本上仅从程序方面审查材料,到省一级就更不可能逐个项目实地审查,多数情况下都根据上报的名单下拨资金。因此,生猪补贴事实上是县级管理部门“一支笔”审批。
记者从广东各地查处的系列案件发现,养殖户和畜牧局干部主要通过联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有的根本没有养猪场,有的达不到标准夸大数字,有的是新建猪场违规申报等——骗取补贴,资金下拨后以多种方式共谋分食。“从表面上看,申请材料厚厚一叠,做得很详细,完全看不出问题。因为这些材料就是对照补贴标准造假填的,而不是按照实际情况填的。如果不到现场核查,根本发现不了问题。”梅州兴宁市一位检察官说,他们跑遍了全兴宁30多个获得补贴的养猪场,是在实地才找到犯罪线索的。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平建议,应建立涉农资金项目备案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备案监督部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参与补贴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重点补贴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