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对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保持持续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8月下旬至9月下旬,杭州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屠宰环节“瘦肉精”企业自检及监督抽检情况排查。
8月下旬,杭州市畜牧兽医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瘦肉精”拉网抽检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组织各区、县(市)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开展情况的全面检查。各区、县(市)摸排走访每一家屠宰场(点),严格查验屠宰企业宰前“瘦肉精”自检记录、自检项目、尿样留存与监督抽检情况。
8月27日,李永灿副局长亲自带队,赴滨江屠宰场检查企业自检及滨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抽检情况,并现场随机抽检留存尿样。并于9月18日凌晨0点带领畜产品安全监管处袁谦处长、王伟副处长及其他执法人员,再次突击检查滨江屠宰场,全程监督、检查生猪宰前尿样抽取、快速检测及屠宰全过程。截止9月20日,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屠宰场(点)32家,覆盖率100%。
杭州市8个区、县(市)现有生猪屠宰场(点)30家,牛羊屠宰场2家。经检查,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均开展了宰前“瘦肉精”检测,抽查比例均达到规定要求,真正做到了“每批必检,合格准宰”。各区、县(市)派驻屠宰场(点)的官方兽医或驻场检疫员均严格执行监督抽检的各项规定。监督抽检项目均包含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三个项目。
通过此次排查行动,管理部门在全面了解屠宰企业执行宰前“瘦肉精”自检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屠宰企业和活畜收购贩运企业(个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工作,切实承担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共同保障和维护全市人民肉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