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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猪屠宰厂(场) 统一起用生猪屠宰台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5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地方各级商务、兽医主管部门要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即日起,全省生猪屠宰厂(场)统一起用新的记录台帐。

  省商务厅要求,地方各级商务、兽医主管部门要坚持“一厂一牌”、“两证两章”、“一猪两证”的规定,同时完善台账登记制度,如实记录生猪来源、猪肉销售对象、时间、规格、数量、检疫证明、检验证明编号、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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