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淳安县畜牧兽医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宣传一系列活动。
一是召开乡镇农办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主要内容,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以推动淳安县依法管理动物防疫工作;二是每个乡镇张贴《动物防疫法》宣传挂图100份,悬挂横幅5条,向规模养殖场、屠宰户发放《动物防疫法》手册;三是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12月27-28日,宣传车到大市、汾口等15个乡镇宣传《动物防疫法》;四是举办畜禽经营户培训班,讲解《动物防疫法》,要求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守法经营。通过以上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
结合《动物防疫法》宣传,淳安县积极部署落实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禽流感免疫周行动,对新补栏家禽和超过免疫保护期家禽实施集中免疫补针,并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和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确保节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