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抚顺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于2007年12月7日~12月26日圆满结束了对养殖业105批初级畜产品的抽样任务和共210个项目的检测,样品全部符合规定。
这次在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顺城区范围内的12个生猪养殖企业和5个肉鸡屠宰点以及26家畜产品经销店(包括5家品牌肉店),重点抽取了猪肉、猪肝、鸡肉、鸡肝和猪尿,就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氯霉素等兽药残留项目进行了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