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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农场两养猪场 超标排放污水被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市区石门农场区域两家养猪场因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导致废水超标排放被查处。 据悉,日前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连夜对市区石门农场内8家养殖场进行突击执法检查。通过当晚地毯式排查和后续检查监测,目前对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和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污水渗至雨水沟,经雨水口采集水样监测分析,废水化学需氧量为14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市区石门农场区域两家养猪场因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导致废水超标排放被查处。  据悉,日前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连夜对市区石门农场内8家养殖场进行突击执法检查。通过当晚地毯式排查和后续检查监测,目前对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和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污水渗至雨水沟,经雨水口采集水样监测分析,废水化学需氧量为145mg/L、氨氮173mg/L、总磷10.8mg/L,均超标;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同样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1号氧化塘塘角封堵口有污水渗出,经对渗出污水采样监测分析,废水氨氮为147mg/L、总磷26.3mg/L,也均超标。  “对此类畜禽养殖污染的处罚,将按照存栏量和污染物超标情况进行裁量。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可对经营户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保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这两家养殖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市环保局已第一时间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新《环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关键词: 养猪 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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