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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完成142家保留猪场全面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06  来源:长兴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长兴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218
核心提示:按照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要求,贯彻落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长兴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在6月和7月底分两批,对有关乡镇的142家保留猪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大部分规模猪场污染防治运行设施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行。有部分猪场污染防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雨污分离不彻底,部分污水沟盖板缺失;污水处理不合理,有些在氧化塘接管道,有些长期未向消纳地排放导致污水溢出;养殖量少处理设施简易,污水排放至周边水田、鱼塘等进行生态消纳。对于存在的问题,联合验收组在验收现场向养殖业发《畜禽污染防治整改通知

按照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要求,贯彻落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长兴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在6月和7月底分两批,对有关乡镇的142家保留猪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大部分规模猪场污染防治运行设施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行。有部分猪场污染防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雨污分离不彻底,部分污水沟盖板缺失;污水处理不合理,有些在氧化塘接管道,有些长期未向消纳地排放导致污水溢出;养殖量少处理设施简易,污水排放至周边水田、鱼塘等进行生态消纳。对于存在的问题,联合验收组在验收现场向养殖业发《畜禽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发文给相应的乡镇(街道、园区),要求乡镇及时跟进,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对整改的猪场进行联合复验,落实养殖业主生态环保治理的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农技干部“联村联场”责任制,建立动态监测跟踪机制和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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