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两大类,还可以按照农业部、林业部、供销总社、水利部等部门来分的部门项目。部门项目是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设立,农业部、林业部、供销总社、水利部等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补贴资金在一般为200万~1000万左右。(个别项目资金会有调整)
这次国家政策有哪些调整?
1、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也能申报了!
以前,该项目申请主体是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解读:综合开发项目申请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不管你是专业大户还是家庭农场,不管你有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只要在相关部门登记过,都可以申请项目。
2、材料简化,更快拿到补贴资金!
以前,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要申报这个项目,需要:所需原材料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新政策出台后,这些申报材料都取消!新政策规定: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解读:申报材料更简单了,意味着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时间缩短,拿到补贴资金的周期也缩短了,这当然是个大好消息!
3、政府出钱,农民也能当老板
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是采取“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比如,农民把土地流转给企业,企业做项目、开公司,农民再到公司里打工。新政策规定: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解读:由政府出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龙头企业持股,这就更加紧密地把公司和农户、公司和合作社/家庭农场联系在一起,一方面能增强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给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来更多分红收益!
4、申报项目地域不限,哪里容易“点“哪里!
新政策规定:取消对上市公司申请财政资金扶持的限制,鼓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投资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对于在异地建设生产基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允许在项目所在地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
解读:农业项目资金的申请,一方面需要自身条件合格,另一方面也需要与政府沟通顺畅。新政策实施后,申请项目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之间,选择更容易沟通的一方进行申报,无疑能提高申报成功率!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明白新政策的好处了。那么,重点来了
我们可以申请哪些项目?拿到多少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规模不低于5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500—8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为300—5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良种繁育专项: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包括畜禽良种繁育项目、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等,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秸秆养畜项目:包括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等,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规模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