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进推进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陈国华,副局长鲁仁勇,综合科科长张天志,各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监督畜牧兽医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温州市农业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温农〔2015〕22号和7月2日紧急召开的治理进度统计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讨论了我市在督查执法,方案制定,治理验收,摸底排查,规范操作,技术指导等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强调了全市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信心,坚决打好这场治污硬仗。
会议要求了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治理,必须常抓不懈。
一是要全面排摸。7月底前各镇街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存栏生猪50头以上和存栏1500羽蛋鸡蛋鸭鹅、3000羽肉鸡肉鸭、1500只兔子、5头奶牛、10头肉牛、150只羊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普查。全面摸清辖区内规模畜禽存栏现状与生产能力、排泄物处理现状与周边土地消纳能力。
二是要制订方案。畜禽业整治执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一律关停,达不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一律限期整治、限期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停,不能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一律关停”的“三个一律”原则,我市重点指定一批禁养区内和限期整治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未按规定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不按规定统一集中处理病死动物的畜禽养殖场;非禁养区保留的可采取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和达标排放的方式实施排泄物处理与利用设施的修复、改造和提升的畜禽养殖场,落实一场一方案,方案制定参照《2015年瑞安市畜禽业整治技术性指导意见》瑞农〔2015〕88号的要求。
三是要加快进度。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各镇街尽快上报初核结果并提请农业、环保两局验收。我市畜牧业污染治理职能部门尽早安排开展农业、环保两局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将实行通报和约谈督促,对隐瞒不报的养殖场一律按无法实施达标治理对象予以强制关停拆除,不得享受一切扶持政策,镇街隐瞒规模畜禽养殖场按未完成治理任务相应扣除年度考核成绩。
四是要规范操作。畜禽业污染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列入镇街考核,各镇街要在10月下旬前根据市政府“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目标考核”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台账:2014年以来已经关停或拆除的,要将整治方案、关停拆除通知书、拆除前中后现场照片、镇街验收、资金补助文件等资料逐场建立档案台账;已经实施治理、修复改造和提升的,要将原整治方案(含图纸)、整改通知书、整治前中后现场照片、治理资金投放情况、镇街验收情况等资料逐场建立档案台账;同时要完善政府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台账,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部署、政策文件、计划上报、任务分解、监管巡查、资金补助、工作总结等资料建立档案,随时接受考核验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