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9日,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辽宁调研种业权益改革时强调,加快种业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发展新趋势,把创新驱动战略摆到种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把种业放在整个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领域,深化科企合作,切实加快种业创新驱动发展。
余欣荣首先来到辽宁省农科院,重点了解该院种业体制改革以及基础科研情况。他指出,要坚持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基础公益性创新和企业为主体的基础创新协同推进,着力提升种业基础性公益性服务能力和水平,夯实种业创新基础,为企业创新育种提供不竭的科技源泉。在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余欣荣向公司负责人仔细询问种业育种创新和科企合作情况。当得知该公司在整合内部科研团队的同时,并积极与中国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等单位连续多年加强产学研合作时,余欣荣强调,种业强必须企业强,企业强必须科技强,要加快推进种业科企合作,促进企业成为育种创新主体,提高核心竞争力。
随后,余欣荣组织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种业权益改革试点单位和十余家国内种业企业,围绕深化科企合作、推动创新驱动种业发展问题进行座谈。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余欣荣指出,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是人才驱动,关键是构建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最大限度激活科技人才创新的积极性。要解放思想,既要用事业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使他们“名利双收”。要依法赋权,让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转化为财富,使有重大成果的科研人员依靠创新富起来;同时要强化监管,坚决做到依法依规,防止职务腐败。
余欣荣要求,落实种业创新驱动战略,要强化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科企合作。在科企合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就像民族种业战车上的两个轮子,同等重要,不可偏废,要充分发挥两个主体的优势,实现“双轮驱动”,弯道超车。二是强化科企实质性对接,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和人才合作等方式,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加强科企合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加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