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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开展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9  来源:安吉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安吉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从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5〕22号)文件要求,7月8日,安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检查组对递铺镇5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本次行动,重点检查了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有没有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是否按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是否有注册和备案等。从检查结果看,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从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5〕22号)文件要求,7月8日,安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检查组对递铺镇5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了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有没有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是否按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是否有注册和备案等。从检查结果看, 5个动物诊疗场所都已申请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每个诊疗机构均有1名以上经注册取得《兽医师执业证》的执业兽医。检查人员强调各类证件要张贴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处方笺要书写规范,并由执业兽医师签字;必须使用正规病历卡,过期药品及医疗废弃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使用人药等。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化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诊疗行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动物诊疗场所市场秩序。
 
关键词: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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