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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8  来源:猪价格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困扰多年的“病死猪随意丢弃”难题,终于有了较好的市场化解决途径。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农业厅和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指导意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据悉,以往生猪保险一般只约定由保险公司直接对死亡生猪进行赔偿,但由于量多面广,保险公司难以监管,导致乱象横生:一些养殖户在领到保险赔偿后,为贪图方便仍随意丢弃死猪;还有一些养殖户为套取更多保金,则对死猪注水或重复索赔。记者了解到,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后,将实现保险理赔闭环管理。承保时,由

困扰多年的“病死猪随意丢弃”难题,终于有了较好的市场化解决途径。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农业厅和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指导意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据悉,以往生猪保险一般只约定由保险公司直接对死亡生猪进行赔偿,但由于量多面广,保险公司难以监管,导致乱象横生:一些养殖户在领到保险赔偿后,为贪图方便仍随意丢弃死猪;还有一些养殖户为套取更多保金,则对死猪注水或重复索赔。

记者了解到,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后,将实现保险理赔闭环管理。承保时,由畜牧兽医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以确保承保数据准确;发生赔案后,保险理赔人员随同病死动物专用收集车到现场查验,需养殖户、保险公司和病死动物收集人员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待无害化处理完成后,养殖户方可获得保金;兽医部门和保险公司需对无害化处理凭证单据与实际生猪死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以防作假;理赔结果定期公示,形成四方约束监督机制。

在保险政策方面,浙江做出众多调整:今后,以病死猪作为理赔依据,包括仔猪、自繁自育的生猪、购入小猪肥育的生猪等都将纳入保险范围,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标计算方式;理赔方式由原先按重量,改为按尸体长度给予赔偿,同时实行无害化处理和保险数据共享,以杜绝注水死猪和重复索赔等情况。

目前,这一联动模式已在浙江萧山、诸暨、兰溪等地推广,经过一段时间试点,这些生猪养殖区的河道、溪沟内,已难觅病死猪身影。

 
关键词: 生猪 动物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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