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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提前实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7
经过近4个月的集中行动,全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提前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到今年底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此前,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8大工作任务和20项工作目标。其中,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的量化目标任务主要有3项,即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记者19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截至12月15日,全国县城以上城市17.2万个超市、食品市场100%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全国乡镇、街道、社区269.69万个食品经营户和食杂店100%建立了购销台账;全国共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食杂店、小摊点10.72万户,无照经营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4个月来,全国工商系统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集中开展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质量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万人次,取缔各类无照经营19.24万户,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2.98万件,强制退市不合格食品125.35 万公斤;同时,对查获的945吨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在专项整治中,各地在食品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和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和总结了不少宝贵经验。山东推出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四项制度;浙江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北京以奥运食品安全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化建设;江苏、辽宁以市场标准化管理为切入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川创新食品安全"五个统一"规范化建设;广东、上海、湖北、河北、福建、湖南、重庆、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省市分别实施分类和联网监管,有效提高了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明年工商系统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切实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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