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集中公布了11件因部分内容与WTO规则要求不一致而被废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农业部还将废止《关于毗邻国家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淡水鱼类检疫暂行规定》等15件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此外,为认真履行WTO规则和我方承诺,《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进行了修改,并已于近日发布实施。
农业部目前正着手加强农业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既符合WTO规则要求,又支持和保障国内农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包括起草有关支持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确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律地位方面的法规。
农业部公布的因与WTO规则不一致而被废止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农药田间药效实验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已被2001年4月12日制定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取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已被2000年6月23日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取代;
3.《进口兽药抽样规定》,这一规定已被200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废止;
4.《水产种苗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已被2001年12月10日发布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废止;
5.《兽药监督检验抽样规定》,这一规定已被200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废止;
6.《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已被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取代;
7.《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已被2001年10月16日发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废止;
8.《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这一办法已被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废止;
9.《关于不同意进口丝克高梁种子的通知》,这一通知已失效;
10.《关于同意从新西兰北岛进口猕猴桃的公告》,这一公告已失效;
11.《关于批准法国、丹麦、比利时、美国等十三家生产企业的肉类产品在我国市场试销的通知》,这一通知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