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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不能仅限于人道屠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5
“中国人道屠宰计划启动仪式”在河南举行。2008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人道屠宰培训。目前,中国的人道屠宰草案已经起草完毕。(12月17日《河南商报》)

  应当说,我国启动人道屠宰计划意义非同寻常,不仅符合国际上通用做法,体现人们对即将死去的动物实行人道主义和悲悯主义,以及彰显对即将失去生命的动物同情与善待,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实现动物福利最佳路径。

  实际上,由于启动中国人道屠宰计划远远落后于国外,没能与国际接轨,因而,美国、欧盟等国家通过的人道屠宰法案已经成为限制我国肉类产品出国的壁垒,我国鲜冻猪肉基本上没有出口欧美国家。在这个背景下,由国家商务部牵头,才委托有关部门起草了《人道屠宰技术标准》,并把河南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省份。

  从商务部起草的人道屠宰技草案来看,包括卸猪、猪圈、赶猪和宰杀四个部分。然而,笔者总觉得,如果把动物福利仅仅理解为动物人道屠宰,那么,我们对动物福利的理解恐怕是狭隘的,要想真正实现动物福利也是很困难的。换言之,我们的眼光和视角绝不能过于狭窄和短浅,必须从动物饲养、运输以及屠宰的整个过程,实现人道主义,才能彻底实现动物福利的最大化。

  就目前而言,我国由于传统的养殖方式,以及在部分养殖者存在利欲熏心,动物几乎享受不到任何福利。一方面,滥饲乱喂。滥用或过量饲喂矿物质、微量元素、激素、抗生素等饲料添加剂;随意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今年“五一”前,北京市对市场进行检查发现盐酸克伦特罗检出率仍有1.2%;还有,为了生产鹅肥肝,强行给鹅、鸭灌喂超过生长发育需要的饲料,使鹅、鸭的肝脏肿大6~10倍。这不仅违背鹅、鸭的生理规律,而且也给鹅、鸭带来极大的痛苦。

  与此同时,运输环节动物惨遭虐待。现在,我国生猪长途运输、异地屠宰量越来越大,仅以农业饲养大省河南来说,每年生猪出栏量多达4000多万头,其中一半以上要经过长途运输运往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而在运输过程中,一些运输者为了提高单位运输动物的数量,经常把动物置于极端狭窄的空间里。在那些拉着生猪、牛、羊等动物的大卡车上,动物拥挤在铁隔栏里,动也不能动,站也不能站,简直就是在遭受刑罚。

  此外,注水肉也加剧了动物的痛苦。一项统计显示,我国生猪屠宰前虐待情形已经非常严重,仅屠宰前注水(包括其他物质、污染物等)一项,就使我国年出栏量约6亿头猪中的相当大部分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因此,要实现动物福利,仅指望颁布实施《人道屠宰技术标准》,显然,过于理想,也很幼稚。在笔者看来,只有国家尽早制订动物福利法,才是治本之策。实际上,美国、日本、英国等国早就有自己的动物福利法,有的还进一步细化法规,惩罚条例规定的也相当明确,譬如,2004年,英国新的《猪福利法规》增加了给猪“玩具”的条文,以避免猪觉得生活枯燥,不遵守的养殖户将被罚2500英镑。他山之石,我们不妨拿来大胆借鉴。总而言之,惟有国家尽早出台动物的“护身符”——《动物福利法》,动物的各项福利才有可能早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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